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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文化部「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111.12.16截止(111.10.26公告)

【轉知】文化部「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

依據公文:教師(一)字第1110101982號

文化部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,頒訂「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」,規劃執行要點九(一)「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,自即日起徵件至111年12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

詳情請參考該部獎補助資訊網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)。

文化部承辦窗口
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龔先生
電話:02-8512-6716
信箱:jauwoei@moc.gov.tw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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