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清華大學藝術文化總中心招聘公告(短期職缺)
工作職稱: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
公告期間:111年9月20日至10月2日
需求人數:1人
工作期間:自報到日起至112年2月21日或至代理原因消失止
工作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藝術文化總中心(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)
一、資格條件
1. 國內外大學以上(含大學)畢業
2. 具良好電腦文書處理能力
3. 具會計帳務核銷經驗為佳
4. 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為佳
5. 個性積極負責
6. 具服務工作熱忱、團隊精神與高度學習意願
二、職務簡介
1. 中心文書及行政庶務
2. 總體經費控管與核銷
3. 中心網站規畫與管理
4. 其他交辦事項等,未盡事宜依本中心主任指示辦理。
三、工作待遇
本項職務薪酬經費來源為校控經費,職屬為專題計畫約用人員。職務代理人之進用薪資訂定統一標準,不予採計其他工作年資以提敘薪級,代理行政助理以上人員,高中以上至專科畢業者,以該學歷畢業第1級敘薪(目前為高中職畢25,290元,專科畢27,755元),大學以上畢業者,以大學畢業第1級敘薪(目前為34,370元)。
四、應徵方式
1. 寄送應徵資料至本中心單位信箱,經初審後通知面試,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2. 面試:100%
3. 本中心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。
4. 面試日期:預計為10/5、10/6,或10/11、10/12,敬請預留時間。
五、應徵資料
1. 履歷表並附個人照片(內容務必填寫手機號碼及email,以便聯絡)
2. 自傳
3. 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
4. 最高學歷證明
5. 如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6. 其他有利於表現學經歷證明之文件
7. 以上內容以A4尺寸、不超過10頁為宜,並將所有資料合併為一個PDF檔。如因檔案過大請於應徵信件中提供雲端連結,並開啟共享檢視權限。
六、投遞方式
意者請於111年10月2日(含)前 Email 至本中心單位信箱 cac@my.nthu.edu.tw,信件主旨註明「應徵清大藝術文化總中心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○○○(姓名)」。通過初審者,預計於10/3-10/4間通知參加面試之時間地點;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聯絡人:陳小姐;電話 03-5162222、5162017